吴江
“她也没怎么指导我们写论文,就是上网发邮件,让我们自己上网抄,最后还叫每个学生往她的支付宝账户上打800元论文指导费。”日前,有广东科技学院的自考本科生向记者投诉称,他们毕业论文的指导老师要求每个学生交800元论文指导费,没有开,直接转到老师的支付宝账户。学生们怀疑是乱收费。对此广东科技学院回应称,该笔费用是省社科院继续教育中心设定,广东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只是代收。至于将该笔费用转入支付宝,存在工作方式方法不当的问题,相关负责人已对涉事老师进行教育,责令改正。(《南方都市报》3月13日)
论文作为智慧的结晶,按说,所有对论文有贡献的人,“军功章”上都应有人家的一份。从这个角度来看,对于自考本科生而言,无论是经验上的欠缺,还是专业领域的生涩,写论文这事儿的确还独力难当,在论文选题与创作过程中,自然也就离不开专业教师的指导。既然论文的最终完工,指导教师功不可没,“论文指导费”的收取,要说也天经地义。
更何况,对于这些学生而言,论文是毕业的前提,而论文的考评要想通过,自然需要论文的质量,假如“论文指导费”能换来论文的高质量与通过率,何尝不是物超所值呢。不过,学生论文写作,来自教师的指导,竟然还要明码标价,甚至直接打入老师的支付宝账号,“论文指导”背后的商业化与生意经,恐怕并不能被轻描淡写为“当事老师的工作方式方法不当”。
真实的情形是,既然校方也承认“论文指导费”确有其事,问题的关键恐怕不在于由谁收取,以及打入了哪个账户。对于当事教师而言,选择“支付宝”账户,不过是出于便利性的考量罢了,只要其个人并未私吞这笔钱,所谓方式方法不当,以及当事教师的教育,倒是多少有在这一问题上避重就轻、转移话题之嫌。莫非“论文指导费”不直接打入教师“支付宝”,便无可非议了不成?
不仅如此,尽管“论文指导费”号称是主考单位设定,学院只是代收,言下之意,这钱校方只是过了下手,不过,按照当事教师的说法,这笔钱一部分交到主考院校,一部分交到广东科技学院,另外一部分就给指导老师,学校和教师其实都有分成。从这个意义上说,“论文指导费”究竟是如何定出的,额度的依据何在,恐怕更需有个明确的说法。
事实上,撇开学费中是否包含这笔费用不论,如果教师为论文指导真的付出心血,教师获得一些回报,要说也不无合。但现实的情形则是,按照学生的说法,每名老师要指导十几个自考本科生写论文,如此批量处理,究竟还能否论文的质量,而所谓的指导也是“在网上发发邮件,让我们上网抄下,然后就拿去修改修改”。如此“论文指导费”,与其说是应得的功劳,毋宁说更像是寄生于“论文产业”上的一根利益链条。(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