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各学科专业对考生的其它特殊要求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二)专业学位
1、国家承认学历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蒙医药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获得者;
2、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名条件中1、2、3、4各项的要求。
(三)临床各学科专业不接受跨专业考生(前置学历为临床医学)。
(四)护理学专业毕业者不可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
四、加试科目
凡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本科阶段基础课,科目为:
基础、临床和口腔专业:组织学、病理生理学;
药学专业:药剂学、药物分析;
中医专业:方剂学、中医内科学;
蒙医专业:蒙医外科、蒙医妇科;
五、报名时间与办法
1、网名时间: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办法: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微博)、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及办法: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名现场确认手续。
4、考生本人对网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按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6、考生按报考点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在复试时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与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考生毕业所在省(市、自治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应届生除外)]、学位证、大学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查表;应届生需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任何不符报考条件者,不予报到并取消入学资格);少数民族考生除提交上述资料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等学力人员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外语四级成绩单、论文(或鉴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