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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理工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理工学论文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3-10-21 22:31:18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试

      (1)初试科目参见《专业目录》,其中理论和外国语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成绩满分均为150分。统考,统考英语一、二,数学一、二、三均采用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的全国统一考卷,专业基础课由我院自行命题,参考书目附后。

      (2)初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科。

      (3)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5)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2.复试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成绩满分各为10分,专业综合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40分,复试科目及参考书见《专业目录》。

      (2)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上、中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接进入复试名额。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进行体格检查,凡不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

      1.入学考试成绩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计算。

      2.录取原则

      (1)按初试、复试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录取。

      (2)考生按招生专业录取,入学后再分研究方向。

      3.我校录取的研究生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

      八、助学金政策

      1. 依据有关,我校设立有研究生国家学金、研究生优秀学业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与三助金,以及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优秀学位论文(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等各种励,生均助学金标准每年不低于10000元(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2. 我校设立优秀新生学金。凡高于所报考门类A类地区最低控制分数线30-49分的考生,励500元/生,高于50分的考生,励1000.00元/生(录取的本校教职工考生除外)。

      3. 为鼓励优秀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凡上线并通过复试被录取的考生,均可享受第一志愿报考励,励标准为50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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