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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与关系的分析与现实应用法律论文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3-08-01 10:08:10

      摘 要:法律与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是依靠人们的内心、传统习惯和思想教育来调整行为的规范。两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渗透、互相、相辅相成。

      关键词:法律;;辩证关系;发展趋势

      作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两种行为规范,对两者的关系研究都就有深远意义。如在河边玩耍的孩子不小心掉进河里,此时有一人只要伸出手就能把小孩救起,但是他害怕而没有去救,最后小孩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案例中的见死不救使得一个生命终结,人们将在上他,他自己上也会不安,此种行为应不应该付出更大的代价呢?这就涉及法律与,要理清两者之间的关系。

      一、法律与的含义是发展先进文化,构类文明特别是文明的重要内容。的定义可以概括为:是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向人们提出的处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各种关系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与法律不同,它是依据社会、传统文化和生活习惯来判断一个人的品质,主要依靠人们自觉的内心观念来维持。成为约束人们相互关系和个人行为的原则和规范。法律是国家意志和阶级意志的体现,阶级性是法律的一个根本属性。国家制定法律就是为了利用法律对社会发生影响。法律的作用可以从两角度进行分析,即法律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1)法律的规范作用。一是作用,通过法律人们如何行为,人们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二是教育作用,指法律对于人们今后的行为产生积极影响的一种作用。三是评价作用,指法律对于人们的行为作出客观评价。四是预测作用,指法律应该对于人们如何行为进行预测。五是强制作用,指法律对于违反法律的行为可以进行制裁和惩罚。(2)法律的社会作用。一是法律代写论文阶级利益的阶级的作用,这是法律社会作用的核心。二是法律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指法律对社会生活进行管理和调节,社会秩序。

      二、法律与关系自中国古代开始,就一直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中国历代的者和百姓们都是先以衡量。随着国家的产生法律逐渐被者所重视,成为国家的一种强制性规范。西周“明德慎罚”的思想,标志着奴隶主阶级对二者的关系有了自觉的认识。孔子则认德观念只能以教育来引导。二者是不同的规范手段。国家认为,不符合的法律即为恶法。以上表明,法律必须符合社会最基本的追求。(一)本质联系(1)法律的价值基础即。基于二者的基本目标一致,所以法律总是把规范的有效地社会的行的上升,这决定了二者在结构上相互贯通,并可以相互。一方面,法律自身包含着人类真善美的理想,而另一方面又对实现理想起着规范、制约、引导和保障的作用。(2)法律的就是的。法律的内在是,这从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就开始了。在这样的国家中,无论是阶级还是被阶级,都以服从法律为美德。(3)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遵循原则。制度的推行都要求立法者了解本土观念和习俗。反之,则会产生冲突。(二)实质差异(1)调整对象不同。法律主要从外部调们的行为,而则主要调们的内在思想,从而制约人们的行为。法律着重强调人们外部行为的性,而还要求人们具有善良和的行为动机。(2)调整范围不同。法律的调整范围是有限的,只对人们的某些行为进行调整,社会中有很多行为是法律无法调整的;而所调整的范围几乎包括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一切行为,比法律的调整范围大很多。(3)调整手段不同。主要是通过社会、内心和传统习惯等力量来进行调节;而法律的调整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量的保障。(三)互补关系(1)法律有助于。可分为两类:一是社会生活正常的秩序所要求的,即最低限度的。二是那些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增进人与人之间紧密关系的原则。一类通常为法律,通过法律手段来调们的行为。二类是较高层次的,一般不能为法律,否则会导致法律与的混淆。法律作为人们行为的根本准则,法律的评价标准与很多观念是一致的,从而法律的实施有助于的。(2)法律以为基础,对法律起到补充作用。①法律应包含最低限度的。法律只有以为基础,才能获得人们的尊重和自觉遵守。②有助于保障法律的实施。提高执法者的职业,增强守法者的观念的,都有利于促进法律的实施。③对法律有补充作用。有些行为不适宜由法律调整,或者有些行为现在还没有法律依据,这是就会起到规范作用。(3)法律与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对于一些重要的,但人们经常违反或者忽视,这时就可能为法律。反之,有些行为法律规范的行为,由于社会效果不理想,最终主要由来调整。

      三、发展趋势(一)法律化这就是将里的一部分基本要求制定成明确的法律法规,成为一种“职业”。在各个行业都有这种法律的现象,教师有教、医生有医生职业法、律师有律,这样将要求融入具体的之后,变得明朗且易于操作。但其有受到局限,并不是全部的都能法律化。推出法律强制力由于。(二)法律化法律的化,主要指守法过程,是法内化为一种义务,以义务对待法律义务。现代社会里,遵循原则,建立国家,则必须完成法律的化历史过程。由于法律规范范围是有限的并且不能适应社会生活的千变万化,这就需要的补充。法律与是不可分离的有机整体,是互相依存支持的。

      参考文献:

      [1]亚里士多德。学[M].商务印书馆。

      [2]张文显。学[M].:法律出版社。

      [3]王馨婧。论法与的关系[J].法制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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