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因不同与传统意义上的交易,如买卖双方在异地交易、消费者无法见到实物、支付方式在网上进行,因此,获得足够的安全保障是网络购物的关键。
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财产安全、信息安全、商品质量安全。
(2)、诚实信用。
在网上发布的商品信息是否真实,我们是很难去判断的,有的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故意夸大商品的品质和性能,消费者上当。
(3)、售后服务。
网购所得的商品,如何鉴定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双方的理解是不同的,造成得到的结论也不同。另外,即使卖家退货换货,也牵涉由于供消双方实际距离而产生的延时及费用问题。
三、网络购物引发的法律问题
1、责任主体。
在网络交易中,商品的信息只有卖家对商品的说明及平面或视频的展示,然后双方通过电话或网络通信进行联系,消费者并不能实际接触商品,也无从了解商品的生产厂家产品质量、产品性能等信息。这样,一旦商品因质量发生纠纷,消费者该找谁承担责任?是厂家还是经营者。对责任主体不能确定,消费者的权益就得不到全面的。
2、管辖法院的确认。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之,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管辖。我们在实体店进行的交易,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是很容易判断的,但是,在网络购物中,对管辖法院就难于确定。第一,被告住所地不明。因对责任主体不能确定,必然导致被告住所地不明;第二,合同履行地难以确定。因网络购物是在网上进行的交易,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货款,那么,履行地是发货地呢,还是支付地,另外,如果支付地与开通网上银行的地址又不一致,怎么办?可见,对管辖法院也难以确认。
3、举证责任的分配
对合同纠纷案件,我们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是,网购的过程中,除交易外,大部分是由销售者掌握的,他们可能随时更新信息,无法找到依据;况且,即使消费者将其拍下,也可能因是电子复制品,而无法被采信。
4、适用法律。
目前,我国涉及到网络购物方面的纠纷,主要依靠《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产品质量保》等法律调整,由于网络购物的特殊性,这些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差、适用性不强,有时在处理一些网购案件时,显得束手无策,不能适应现今网络时代的要求。
四、完善网络购物的对策
1、加强网络商场(淘宝网、当当网、卓越网等)对店家的监管。
一方面,是在支付方式上,严格把关;另一方面,对店家的信用的监管,对发现信用度差的店家应将其屏蔽,实行信用金制度,完善网络市场的准入制度,以保障网络商场的信誉和消费者的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