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校工会与党委、行政的关系
内容提要:进一步明晰党委、行政和工会的各自职责和相互关系,对于高校工会更好的发挥作用,推进学校的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分析了工会与党委、工会与行政的关系,进一步明晰了工会的工作职责,展望了新时期的工作思举措。
关键词:高校 党委 行政 创新
高校工会是在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学校党委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者。工会与党政的区别就在于各自的职责和功能范围不同,各自的职权有别。《》确定了工人阶级作为国家领导阶级的地位,《工会法》明确:“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劳动法》进一步:“工会代表和劳动者的权益,依法自主地开展活动”。它代表学校教职工有组织、有纪律、有领导地参政议政,参与学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在促进学校的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新形势下,高校工会作为高校党政领导和教职工之间沟通、联络的桥梁,如何调整工作思,开拓工作领域,进一步明确工会在高校发展中的地位,充分发挥高校工会的作用,对学校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工会与党委的关系
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工会接受党组织的领导,依照《工会法》自主地开展工作,实行“上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的组织原则。党组织对工会的领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线、方针、政策上的领导;②讨论决定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③推荐工会领导干部;④发挥在工会组织中的模范作用;⑤协调和行政的关系;⑥支持工会自主地开展工作。
二、工会与行政的关系
高校工会与行政是亲密的合作者,两者的根本利益、大目标是一致的。主要表现在:①行政和工会在法律上是平等的,都具有的法人地位;②在工作职责上,行政代表国家管理学校,处于管理者地位;③在工作上,行树立自己的行政管理权威,工会要教职工的益,需要很好地协调、配合和互相支持。
目前,依据《高等教育法》,高校较为普遍地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制是指在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校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全面负责,党组织发挥核心作用,教代会管理、监督的学校管理模式。校长作为学校法人代表的校长,对学校工作负全面责任,要大力支持工会工作,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同时工会在校长负责制中的监督作用不可忽视,因此,高校工会,一定要时刻明确角色定位,自主地开展工作,主动地争取同级行政的领导和支持,积极向党委汇报工作,向行政通报工作,邀请党政领导出席工会工作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及时争取党政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的指导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