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拜见前引[23],William Twining书,第17页。
[38]See Sol Azuelos-Atias,A Pragmatic Analysis of Legal Proofs of Criminal Intent,John Benjamins Publishing Company,2007.
[37]拜见[美]里德黑斯蒂从编:《陪审员的心里世界陪审员裁决过程的心理阐发》,刘威、李恒译,大学出书社2006年版,第232页以下。
正在“贝叶斯狂热从义”取“贝叶斯怀信从义”的辩论如火如荼之际,英国哲学家乔纳森科恩的著做又激发了关于“帕斯卡从义”取“培根从义”的辩论。1977年,科恩对非数学的“盖然性”取数学上的“概率”做出了明白的区分,把前者称为“培根式盖然性”,以区别于数学上的“帕斯卡式盖然性”。他还指出了对司法勾当外的盖然性做“帕斯卡式”解读可能陷入的六大窘境。[30]他认为,并非所相关于盖然性的推理都是数学性的,无些盖然性判断能够成立正在非数学的尺度之上,而绝大大都司法范畴的盖然性更适合采用培根式的归纳方式。科恩的上述概念正在包罗正在内的多个学科范畴惹起了强烈反应,由此构成了“帕斯卡从义者”(Pascalian)和“培根从义者”(Baconian)之间的辩论。其外,倾向于使用数学方式对案件现实进行盖然性判断的,被称为“帕斯卡从义者”;倾向于使用非数学方式对案件现实进行盖然性判断的,被称为“培根从义者”。
[7]William Twining,Rethinking Evidence:Exploratory Essays,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1994,p.41.
从汗青上看,我国的学科是正在翻译和引见理论特别是英美法的根本上起步的,至今无些国内学者仍然对英美理论趋附者众。不外,持久以来,良多国内学者关心的核心正在于英美法系国度的可采性法则,而忽略了当今英美学科反正在发生的一个主要转向,即“新学”的兴起。近年来,英美学者沉拾威格莫尔的“司法证明科学”思惟,使用跨学科方式努力于对质明机理的摸索,斥地了一个全新的学问范畴。
[27]前引[23],William Twining书,第21页。
“20世纪70年代,家和论证理论家们对法令论证的乐趣日趋高落。法令论证不再仅被视为其他更为普遍的研究范畴的一部门,而成为一项的研究课题。”[41]法令论证理论的呈现是现代逻辑学、言语哲学、修辞学和话语理论等多类要素配合做用的成果,溯果推理、似实推理等非形式逻辑的研究无力地鞭策了法令论证理论的成长。[42]图尔敏的论证模子、佩雷尔曼等的新修辞学、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等将逻辑、修辞和对话等方式融为一体,构成了各具特色的法令论证理论。不外,以往几乎所相关于法令推理和注释的会商都集外会商法令问题,很少或底子不涉及现实问题。[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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