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文件提出了数字乡村建设的径,包括推进智慧农业发展、加强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拓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部署。2020年以来,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制定了《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浙江、、江苏、山东、湖南、广东等22个省份相继出台数字乡村发展政策文件。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2022年1月,十部门联合印发《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对“十四五”时期数字乡村发展做出安排,将部署数字基础设施升级行动、智慧农业创新发展行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行动、数字治理能力提升行动、乡村网络文化振兴行动等八大行动。
随着各项政策的出台和推进,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信息技术和农业农村发展正在快速融合,但由于起步较晚,目前,我国数字乡村发展基础依旧薄弱。一是基层管理数字化应用落后。数字乡村大数据平台稀缺,村民人口基础信息、土地资源基础信息、生产经营基础信息等农业基础信息缺失严重,给基层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二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对农业农村的普及度和覆盖率仍然偏低,导致数字乡村发展进程相对缓慢。三是人才队伍建设不足。在数字乡村发展过程中,农业从业人员发挥着重要作用,而目前大部分农民文化教育水平普遍偏低且农村青年劳动力不断外流,导致从事数字乡村建设人才匮乏。四是数字技术与乡村治理融合度不高。基础的乡村治理工作主要靠人工管理和线下协调,容易造成政务公开不透明、信息不通畅、治理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
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历史起点,未来数字农业和数字乡村的发展潜力无限,必须站在长远和全局的角度做好长远规划。充分认识到数字农业和数字乡村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发展数字农业和数字乡村作为我国加快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手段,作为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法宝,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来源。
在经济发展方面,要加快推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领域数字化转型,打造数字农业应用先进县市和数字农业龙头企业,争取一批数字农业试点建设项目在各地落地实施,以村镇为单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农业发展典型模式,推进“三农”综合信息服务,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经营水平。
在人才培养方面,要充分调动区域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和职业学校等资源优势,以地方数字农业发展需求为出发点,开展数字农业相关研究和项目建设,建立数字农业领域的人才培养和实训,培养既懂理论又懂实践的复合型人才;并且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等培训资源,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基层农技人员培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