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积极组织、引导合作社与电商平台对接。在继续做好农产品营销促销工作的同时,集中打造网上展示大厅,推动“名特优新”“三品一标”“一村一品”农产品上网营销,加强宣传推介,提高农产品网络销售的公信力、信誉度和美誉度。结合“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带动贫困户直接和间接开展网络销售和增收。
修订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和扶持政策;对接知名电商平台,建设区域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等。
1、完成市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市域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按照《招投标标准》及有关及时开展招投标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实施。
3、循序渐进完成413个以上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设,贫困村51个以上,与“万村千乡”、专业合作社等结合,农村服务站点实行部分,做到存量与增量有机结合,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服务点全市覆盖率达到60%以上。
5、完成培训体系建设,依托有资质的电子商务培训机构或专业院校,开展“万人培训计划”,通过多层次、多领域的培训,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提高、企业等各领域人员应用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的专业技能,推动电商创业。
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2、健全机构。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或指定具体部门,配备熟悉电子商务业务的专业人员,负责拟订当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为当地企业和个人运用电子商务提供支撑;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建立商务、发展、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农业、金融、市场、文化旅游、统计、邮政管理、供销、团市委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部门协调机制,明确各任。电商发展基础较弱的地方,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由有行业经验的企业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
3、制定政策。各职能部门应发挥其公共服务的职能,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政策。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地理、产业、人才、发展基础等,统筹谋划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思、重点、措施,研究出台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配套政策,在项目、土地、税收、人才、培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二是充分发挥投入的引领作用,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积极探索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风险投资、融资、责任保险等模式。三是建立健全相关的日常管理制度、工作推进制度、监管制度、考核制度等,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