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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试行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8-07-08 14:00:58

      【摘要】环球网校分享的“广西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试行)”以下介绍了经济师资格评审条件等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网校高级经济师考试频道……

      评定标准:高级经济师须具备良好的职业和敬业,严格遵守社会规范;系统掌握经济专业理论知识,了解国内外最新经济理论研究及发展趋势,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为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或本单位经营管理提供决策参考;创新意识强,工作业绩突出,取得一定价值的研究;学术水平较高,出版和发表较高水平的经济专业著作或论文;具备指导、培养下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热爱祖国,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和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守信,竭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在申报过程中被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或剽窃他人等弄虚作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累计两次的,终身不得申报。通过上述手段骗取专业技术资格者,撤销其专业技术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

      四、在企业或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具有中专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五、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4年以上。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三、作为主要参与制定市(厅)级以上行业规划、重要经济政策或市级以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四、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大中型企业、相当规模的事业单位经济管理工作连续2年以上;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小型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连续3年以上。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省(部)级经济研究三等以上,或市(厅)级经济研究二等以上,或市(厅)级经济研究三等2项以上。

      三、作为主要完成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以上,或市(厅)级重点项目2项以上,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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