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对各单位审核结果进行抽审,对各单位审核中提出的意见和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报经相关领导研究决定,必要时提交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并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各培养单位。
2、在职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审核以本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申请答辩在职研究生应完成个人培养计划所的内容,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3、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发表学术严格执行培养方案所的标准,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学位论文有关,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详细见培养方案)。所在培养单位务必认真审核,网上论文信息准确性。发表论文情况面向全校在网上公示。
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成绩可从网上核实(个别无法核实的请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联系确认)。培养单位审核人在带有照片的成绩单打印件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5、各学院需在初审时将学生前期缴费情况补录到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在职学生学费交齐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系统中显示欠费者无法提交答辩申请。
6、仍未进行电子图像采集者,须于9月20日前自行到济南红豆数码彩扩中心进行图像采集(具体要求及地址见信息采集相关通知)。已经采集电子图像但管理系统中无照片的原因在于:管理系统中该生的身份证号有误,致使电子图像无法导入系统。无“毕业采集照片”者无法提交论文答辩申请(但是,无“学籍照片”不影响提交论文答辩申请)。若有问题,请与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由学院研究生秘书汇总后与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老师联系。
1、9月15日-27日,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并登录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提交,同时向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报送拟答辩学生名单汇总表(由管理系统生成并打印,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9月28日-29日,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分校区对拟答辩学生进行抽查复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管理系统提交确认。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及其他要求请按照校学位办的有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