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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代写属非法交易不受法律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7-10-07 22:23:19

      记者在咨询多个论文代写店铺时了解到,它们在付款方式、收费标准等上均大同小异。但论述到核心的论文质量时,中介均是口头承诺自身信用高,包修改,绝对没有问题。

      “论文代写实质是通过交易获取相应的学位或职称利益。”一位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老师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国学位条例》,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本条例的情况,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

      据悉,教育部《学位论文造假行为处理办法》第3条,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均属于造假行列。若学位申请人论文造假,则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取得的,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属于在读学生的,可给予学籍处分。

      而为他人代写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买卖的,办法属于在读学生的,由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给予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可以给予处分或者解聘合同。

      “所以,一旦发现学生或者教职人员出售论文,将被;学位申请人若通过购买论文申请答辩,一经查实,将被取消申请资格。”该老师表示。

      代写论文涉及中介与需求方、中介与代写方两种交易,记者通过搜索案例了解到,前种交易最易出现纠纷,主要表现为代写的论文未通过学校查重检测或涉嫌抄袭,无法答辩,更有甚者,中介收到定金后便。

      “论文代写是一种非法交易,违反《学位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京大(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武磊在接受采访时说,需求方与中介之间订立的这种服务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情形中的“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一旦双方出现纠纷法律将不予。

      济南市历下区民三庭谭树杰对论文代写中中介与需求方之间服务合同的法律定性,表达了与武磊同样的看法。他表示,如若需求方将中介起诉至法院,法院也只能以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为由,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恢复原状。“由于交易在网上进行,中介身份及地址难以确定,即使作出判决,现实中很难执行。”

      谭树杰最后说,对于论文代写这种非法交易行为,现在属于监管盲区,无论是工商、教育还是门,由于自身职能及条件,打击难度大。“只有国家专门制定相应规范予以规制或者多部门牵头联合整治才能从根本上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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