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用多讲授法律文书写作,有其优点但也有其局限性(一)按照传统的做法,例文、范文一般都打印发给学生,学生可随时阅读、评析、模仿写作,应用多教学后,例文、范文不再打印下发,只在课堂上演示,以至学生课前、课后都阅读不到,业也没有了参考蓝本,在大量园读中学习成为一句空话,当堂阅读、再的效果也不太好.(二)由于信息量大,教师又不用板书,因而讲课进度自然加快了,常常导致上一屏幕的知识内容尚未完全吸收,下一屏幕的知识内容就滚动,以至学生应接不暇而国圈吞枣,或者如过往云烟&rdquo,,印象不深.(三)由于教学课件是教师自己制作的,没有与之相配套的教学,讲课节奏加快,内容又丰富,学生只顾埋头记笔记而无法跟上教师的教学思,以至顾此失彼,影响听课效果.(四)为了迁就学生记笔记,教师只能放慢讲课速度,或稍加停顿,但一来又会冷场或中断讲课思,效果不太好.
(五)传统的教学,教师边、边板书,有一个推理的过程,学生边听、边看、边思考,师生的思维比较同步,运用多教学,推理的过程不容易演示出来,一下子就跳跃到结论或部分,学生不易明白,师生的思维同步,师生之间在特定的情境中富有情感的交流往往成为人和冰冷的机器之间的情感的交流,对授课过程中学生的视而不见&rdquo,,在这一点上,还传统的教学效果好.起来,彼此互为补充,取长补短,才能达到教育效果的最优化.
(一)提供优秀范文,让学生大量阅读.现在的学生大直接从中学考到大学,没有具体的法律实践经验或事物管理经验,对法律文书陌生,教师收集、打印下发优秀的法律文书例文,或者指定阅读优秀法律文书汇编的书籍,有助于学生熟悉法律文书的文体,制作法律文书的技能、技巧.(二)采用比较法,运用计算机或者实物投影器,讨论、归纳相近知识点的异同,演示或者展示正反例文,用以和引导学生思考、模仿和借鉴,了解写法的优劣、利弊,寻找、总结写作规律.(三)采用
多教学类有关论文范文集案例教,用机播放讯问教学片或者法庭审理实况,通过实战训练学生制作的能力,用实物投影器展示法律实践中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原文,加深对规范化重要性的认识将生活中的现实案例印发给学生,要求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制作系列法律文书,既帮助复习已过的法学、学等知识,又可让学生牢固法律文书相应文种的格式、内容和写作要求.(四)精讲多练,随堂点评.应用多教学是现代教育技术的体现,但也是教学手段的一种而己,运用的目的为了培养学生观察问题的能力、判断能力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到法律文书教学,目的是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际写作能力,因此课堂讲授的理论应以指导实践和开发学生智力为旨,宜精不宜泛,即只注重那些与写作实践联系密切,指导作用直接的理论,以便给课堂写作训练腾出时间,有了多课件,也节省了在黑板上板书的时间,为精讲多练创造了良条件.至于课堂写作训练,既有综合的,又有单项的,既有整体的,又有局部的,既有正面的,又有的.在学生写作过程中,教师在教室巡回,作必要的指导或提示,发现存在共性的问题,可将有代表性的作业投影到屏幕上,教师当场点评,指出问题所在,提出解决办法,也就是,教师通过课堂训练指导和帮助学生摸索写作规律和写作要领,积累写作经验.(五)作业评析.运用计算机或者实物投影器总结作业情况,演示或展示以及普遍存在的不足,分析原因,最后展示优秀之作或教师写的范文.(六)向学生提供与多课件相配套的教学,创造课后计算机调阅的条件、.综上所述,多技术在提高了课堂教学效果的同时,也对教师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把握好传统教学和多课件之间的尺度,既保留传统教学的优势,又发挥多技术的长处,是摆在教师面前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只有正确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使二者之间优势互补,才能使法律文书教学跨人一个崭新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