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上市公司股权分布问题的补充通知》等的,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
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
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社会持股的比例低于10%。社会不包括:
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1)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经测算,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上市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吕永祥。除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外,其他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低于10%的股东(即社会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将
不低于本次股份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上市公司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八、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异常波动的说明
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日开市停牌。停牌
之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5年7月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25.28元,停牌
前第21个交易日(2015年6月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39.00元,该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跌幅为35.18%。同期,深圳成指(399001.SZ)
跌幅为21.93%,中小板指数(399005.SZ)跌幅为25.36%,制造业指数(证监会
分类,399233)跌幅为22.55%。据此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
公司股价在股价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
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九、公司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5年11月30日,永大集团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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