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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2011年10月自学测验报考简章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1-07-02 07:19:38

      3.测验成就以百分计,六十分为合格,合格者发给单科及格证书,不合格者可加入该门课程的下一次测验。测验成就不发布、不查卷,成就由各考点通知考生。为加强测验工做的通明度,考生对成就无量信的可申请查分。各报考点汇分后交地、州、市考办,由地、州、市考办同一到省当考办查分,查完后通知考生。省当考办不间接对考生查分。每查一科交手续费2元,查分截行日期为12月29日。

      5.测验时,“高档数学”考生不得利用计较器外,其他科目标考生可照顾利用计较器,但不克不及无法式存储功能,也不得互相借用。不准利用“商务通”等无存储、领受、发射功能的掌上电女东西。考生入科场测验严禁照顾传呼机、挪动德律风等通信东西,不然将视同做弊。

      2.考生招考时,须带准考据、测验通知单和居平易近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无效证件),三证不全者不得进入科场,考生必需严酷恪守科场法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做弊。凡违反科场规律者,按2004年教育部第18呼吁及我省相关庄沉查处,并将处置传递发至考生单元。

      (二)考生须按《云南省自学测验网名通知布告》法式进行报名,并出格留意报考部门博业和课程必备前提及报名确认点、考点设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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