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申报原则
1.自主申报、限额推荐、专家审定原则。在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递交到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申报人、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并愿意接受现场核实;3.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的和论文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并确保识产权纠纷问题;4.防止弄虚作假、虚报等现象发生,共同全国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创新和优秀论文推荐申报和审定发布的严肃性。
七、审定流程
1. 推荐: 下发申报书, 推荐候选名单, 2015 年 5 月 8 日-7 月 11 日;
2.初审:确定初审名单,2015 年 7 月 11 日7 月 21 日;
3.复审:审核调研、最终审定,2015 年 7 月 21 日-- 7 月 31 日;
4.发布:发布仪式,2015 年 8 月 8 日;5.推广:对和论文及所在企业进行宣传及后续推广,2015 年 8月2016 年 8 月。
八、审定办法
1.和论文审定委员会由若干位权威专家组成,包括、学术界、行业协会、企业界和界人士等;
2.每位专家提名候选和论文最多 10 项(篇) ,并根据审定标准给每位被提名候选和论文打分;
3. 将审定委员会提名候选和论文名单放到全国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创新的网站上,请根据评选标准打分投票;
4.发放调卷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根据问卷提名;
5.最后分数统计: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占 50%,的意见占 50%.
按总分数确定最后名单。
九、审定标准审定标准包括如下几方面(具体细则由审定委员会制定和解释) :
十、相关说明
1.企业和个人自愿参加,免费参与,不需交纳任何申报审定费;
2.报送的所有资料审定委员会将严格保密,未经许可绝不向第三方透露;
3.填写申报书的企业和个人,即视为自愿放弃入围资质;
4. 本着公开、 、 公平的原则, 本次和论文审定将层层把关,最终结果在专门的发布仪式上发布;
十一、截止期限全国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创新和论文,申报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光盘或 U 盘及辅助材料)务必在的截止日期(2015 年 7 月 11 日)前,通过 EMS 快递或直接送至“全国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创新”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国务院国资委石化机关办公区:市亚运村安慧里 4 区 16 号楼908 室(注明“创新”办公室收)
邮编:100723
联系人: 李玉红 梁杰
电话: 、 81030103、 84885294
传真:
邮箱: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