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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长鹏:情系法律援助 关注2015年1月6日星期二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5-01-06 14:20:25

      十几年来,马长鹏深入到农村,为农民做过无数的法律援助,同时也因精通与我国种子相关的各种法律,收获了“农作子法律专家”的称号。

      帮助真诚与法律同样重要

      虽然已经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但的案子,哪怕是“家长里短”的小案子,对于马长鹏来说,也非常用心。

      在北票农村,一位外出打工的男子,因车祸不幸去世。对于这个不幸的家庭而言,还面临一个更大的难题,那就是死者遗产分割问题。所谓的遗产,是一份意外保险及数千元存款。死者的母亲认为儿子是自己生的,而且现在还在一起生活,遗产自然是自己的,儿媳妇是外人,怎么能分儿子的遗产呢?而儿媳则认为丈夫是自己的,公公和婆婆虽然还在,毕竟丈夫已与自己结婚,遗产自然就是自己的。为此,家人几近反目。

      马长鹏想,这件事如果处理不好,不但会使这个家庭,还可能使这个家庭雪上加霜,造成公公婆婆和儿媳妇反目。马长鹏多次到家里进行调解,经过从法律及人情等各方面的细致劝说,终于使当事人满意。整个案件处理过程,马长鹏没有收取当事人一分钱。虽然结果很,但马长鹏并不认为是自己的法律知识了当事人,而是他自己的那份真诚了当事人。

      马长鹏说,“作为从农村走出来的法律人,只有心系农民才能让自己的法律知识更好地服务于农民。”

      马长鹏简介:

      1968年出生,毕业于沈阳农业大学,农学学士学位。现为辽宁亮法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市律师协会理事,朝阳市政协委员,朝阳市扶贫协会常务理事,省法律顾问。

      从业以来,先后在《农产品市场周刊》、《农业》等省级刊物发表《依案不越权》、《假种案的思考》、《番茄低温裂果农民百万索赔缘何不了了之》、《一起种子繁育合同纠纷案引发的法律思考》等法律论文;《浅谈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百姓利益大于天——浅谈种子法的修改意见》、《试论刑事诉讼人制度》等论文先后获得律师协会及东北三省一区律师论坛优秀论文。

      2014年,将从业十余年的相关案例集结,由白山出版社出版了《种子管理法律法规与案例解析》一书。2007年以来,先后获得朝阳市先进律师、朝阳市十佳律师、朝阳市文明律师、优秀律师等称号。现担任省内多家企业、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2009年,在组织的百名法律顾问评选中,被聘为顾问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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