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经济|法律 → 文章正文

    梯若尔与“新规制经济学-经济学论文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4-10-21 15:35:32
    和政策意义。首先,从某种意义上说,新规制经济学是一种真正的关于“国有企业”的理论。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有一部分企业会仍然保持国有企业的形式。与国有企业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除了自然垄断行业和某些特殊行业外,会逐渐将这部分企业分权化或者民营化。这个转轨的过程,就是一个规制的演进过程——从高度的规制(heavy-handedregulation)到轻度规制(light-handed regulation)过程。在这个过程的不同阶段,和企业会面临着不同的信息结构、约束条件和可行工具。因此新规制经济学的框架可以用来分析在不同的阶段,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如何设计合约菜单,实现最优规制。部分国有企业的也是目前中国尚未完成的领域,国有企业造成的低效率和对资源配置造成的扭曲近年来也得到了国内学界广泛的关注。如何对现有的国有企业进行重组、和规制已经提上了中国的日程,也将成为学界研究的焦点问题。其次,对自然垄断以外的产业而言,通过产权结构的调整较容易建立有效的激励结构(如民营化或者分权化),从而容易,而自然垄断行业的界范围内都是难题,所以更需要先进理论的指导。某些自然垄断行业和网络产业(如电力、电信、铁、自来水等)事关国计民生,直接影响到社会福利。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和医患矛盾问题在中国频繁发生,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如何规制食品安全与医疗行业,也已经成为关注的重要问题。这些行业都是我们目前的重点和难点。拉丰教授和梯若尔教授的新规制经济学可以给我们相应领域的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再次,从理论层面来说,中国的经济学家可以利用新规制经济学的工具和方法发展适合中国制度的规制理论和规制实践。我们认为,现在国际学术界对到底干预不干预经济这个问题已经没有什么争论了,争论的焦点是干预的范围和深度的问题,实际上就是规制问题;在中国关于产权的争论也基本上终结了,核心问题也是与企业应该保持一个什么关系的问题,这本质上也是一个规制问题。梯若尔荣获诺意味着新规制经济学得到了社会的认可。我们希望,中国的学人和同仁可以在拉丰和梯若尔框架的基础上进行更多的理论研究、研究和具体产业的研究。尤其是,把拉丰和梯若尔教授的理论放在中国经济转轨的现实土壤中将会给我们提供新的洞识,因为在经济转轨中有着相对特殊的目标函数、激励结构、约束条件和可行工具。市场和的关系是经济学中最的议题。中国的经济转型虽然已经远离此岸,但彼岸尚远。中国的经济学家在规制方面的研究正大有可为!(作者石磊为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永钦为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延伸内容:

    上一页  [1] [2] [3] 


合作伙伴: 开心笑话
Copyright 2010-2012 大戏院论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如需合作请联系站长
技术支持:F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