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纪检系统一名干部透露,被盗后,官员多未报警。
办案被施压修改
王胜利团伙被警方锁定,源于其2012年12月7日的一起盗窃。这天夜里,王胜利和团伙进入正阳县南环信用联社院内武兰喜住宅偷窃。武兰喜是正阳农商银行党委、董事长。
武家失窃1万余元,被盗次日报警,正阳县立案侦查。当年12月30日凌晨4时许,王胜利等4人在京珠高速遂平县出站口抓获,另一同伙两月后落网。
正阳县当时办理此案的分别是队大队长朱玉东、一中队队长等4人。
据报道,案犯擒获,当参与的得知县委赵兴华也被盗巨款后,当地警方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和赵取得联系。然而,赵兴华说,他被盗没那么多,就几千元钱而已。得到领导“暗示”后,办案迅速修改了,赵兴华直接签字,原本100多万的被盗数额,修改成6040元。
9月8日,河南纪检系统一名干部说,办案并非是得到领导“暗示”后修改,赵兴华至少给过3次压力。
该干部透露,赵兴华之所以能拿住负责此案的朱玉东的软肋,据赵兴华被后交代,早在2009年1月,在原正阳县长姚华银的帮助下,时任正阳县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的朱玉东被调整阳所长。随后,姚华银收受了朱玉东所送的人民币100000元。为了以后继续得到提拔照顾,朱玉东2009年中秋节、2010年春节前分别送给姚华银人民币5000元、10000元,姚华银均收受。朱玉东得知赵兴华知道此事,只得去修改。
昨日,一名知情人透露,朱玉东和办案受到赵兴华压力后,找到了王胜利并告诉他,上写的盗窃金额小,到时候被就少。王胜利当即明白。
该名知情人见到过修改后的,“在这份新的上,赵新华的被盗金额变成了6040元,上有王胜利的签字及。”
部分赃物或被瓜分
据公开报道,王胜利团伙被抓获的2012年12月30日凌晨,由于刚在南阳市唐河县实施过盗窃,车上有数十万元的现金,以及6块金条和40块玉石等大量赃物。
但王胜利在所曾对同的狱友提到,最初他向警方供诉时提到偷窃过玉石,但修改后的,没有了玉石;且修改后的涉及的金条较小,而他们偷的较大。
一名知情人士也称,王胜利曾说,新修改的上,自己偷的较大的金条,被改成小的,“他怀疑把原本的金条卖掉,换成了小的充数,玉石也被办案人员瓜分。”
该知情人士分析,办案之所以将大金条换成小金条,玉石等物也不翼而飞,一来是,修改后的涉案金额较小,与起获的赃物对不上。再者,办案人员可能也捏准了官员的心理,料定失窃官员不敢来认领失物,“可以肯定的是,赵兴华被盗的100余万元财物没有归还他本人,可能被办案人员瓜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