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湖北医药学院科教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体现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湖北省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实施办法(试行)》(鄂招投标管委会[2010]2号),湖北医药学院现对湖北医药学院科教综合楼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公开遴选方式确定,特邀请具备相应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遴选申请。
一、项目概况及遴选内容
1、项目管理机构(招标人):湖北医药学院
2、项目名称:湖北医药学院科教综合楼建设项目
3、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主楼为16层科教综合楼,总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其中:1至8楼为教学用房,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9至16层为科教用房,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
4、建设地点:湖北医药学院东校区
5、遴选内容:湖北医药学院科教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及其相关服务的招标代理工作(包括编制招标方案、代理业主办理招标备案手续、发布招标公告、编制资格文件及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组织开标、评标、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协助业主定标、发中标通知书、配合业主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整理代理过程中各项资料并汇编成册),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参加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是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3、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接过三个以上(含)中标金额50000万元以上建筑施工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需提供执业手册),并在招标及造价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招标的能力;
4、人员要求:拟投入本次遴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技术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需提社保参明;
5、未在市综合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先备案,备案后方可报名参加遴选。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处于市场禁入期内;
6、信誉良好,未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处罚;
7、本项目不接受挂靠他人资质及招标代理组成联合体参加遴选。
三、资格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废标处理。资格后审通过后,综合得分高者为中标单位。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凡有意申请资格者,请于2014年6月30日至2014年 7 月4日,每日上午 8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时间,下同),持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近3年招标代理业绩复印件各一份(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