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仅可用于同级及下一级职称评审,但不能重复使用。如:B级合格成绩可用于中级评审,但中级已经使用的B级合格成绩,不得再重复用于参评副高,申报人应当重新参加副高级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并达到的合格标准。
3.符合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者,由个人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审批表》(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审批表》(附件4),并提供获证书或相关证件原件,免试条件必须写明所依据的免试文件名、文号以及相关免试内容,并将免试表、免试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验原件后扫描审批表到“学历证书”电子模版的相应。
4.评审委员会开评后,申报人员补交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成绩证明材料无效。
(三)继续教育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应完成本部门、本行业或人社部门的继续教育任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人员还应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当年的公需科目学习,并提供合格证明作为申报材料。
(四)论文著作要求。
1.申报正副高级职务资格者所提交的论文、文献综述(代表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如:中级评副高级,必须是取得中级职称以后)撰写,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行发表。
2.申报正高职务资格者要求提交论文3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1篇以上),综述1篇(含在医药专业公开发行期刊的上发表的综述);申报副高职务资格者,要求提交论文2篇以上,综述1篇(可不发表)。
3.县和县以下医药单位申报副高级职务资格,若论文发表在医药专业公开发行期刊的上,视同为在公开发行期刊发表医药专业论文。
4.提供期刊校对文章清样、录用证明等均无效;论文发表在非法刊物也不能计为参评论文(公开发行期刊查询可上中华人民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询服务栏目:新闻机构查询)。
5.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主要强化申报者在生产第一线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重点考虑其在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科技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实际贡献,论文可以适当弱化,但至少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职称申报评审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查同意,经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逐级审核并推荐,报自治区卫生系列非临床类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
(二)个人申报程序。
1.登录广西智融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下载安装“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定系统个人版软件(2014版)”;按照界面内容及提示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将完成填报的个人数据报送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