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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指导李晓宝:身上有股正能量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4-08-17 09:45:59

      “害怕过吗?”记者问。

      “我只是做好本职工作,没有什么好害怕的。”李晓宝说。

      正是这种不的,为她加固了抵御不良因素的屏障,让她时刻拥有执法、敢于担当的决心和勇气。在20年的从检生涯中,她恪守职业,严格履行检察责,先后被授予湖北省“首届十大人物”、全国“模范检察官”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

      “李处长细心善良,对待犯罪嫌疑人也是如此。”李晓宝的同事、鄂州市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官高铃说起了一桩看似微不足道,却让所有人印象深刻的“小事”。

      2003年7月,李晓宝协同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从外地提回一名犯罪嫌疑人,送到鄂州市所。当时午饭时间已过,饥肠辘辘的她想到的不是自己的午饭,而是马上赶到城里,自己掏钱买了一些蛋糕,亲手交给了犯罪嫌疑人。

      庭审时,这位犯罪嫌疑人提到了这件事,并说:“感谢检察官执法的同时尊重我、关心我。”

      “尊重事实和”,是李晓宝一贯的原则。她认真审查与量刑有关的各种事实与情节:一名毒贩的重大立功表现、一名故意犯罪嫌疑人的障碍问题,一一被她敏锐的眼睛发现,两人被依法从轻处罚。

      带领大家学习的“优秀毕业生”

      “李处长在业务上很‘有一手’,能够看穿案件的实质,时能让嫌疑人地。她办理的鄂州市首例性质组织犯罪案,至今仍然是全市检察机关审查办理此类案件的指导性案例。”与李晓宝共事十多年的鄂州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严涛说。

      这些令人羡慕的“功夫”,除了经验的长期积累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还与她学习时钻得进去分不开。2002年6月,她以优异成绩完成了在职法律硕士的学业,被中南财经大学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她撰写的《诉案件的审查与判断》、《论诉讼欺诈行为之定性》,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湖北省检察院评为优秀论文和二等。

      打开李晓宝建立的鄂州市两级院公诉微信群,映入眼帘的是她分享的理论前沿问题研究和典型刑事案例分析,两级院16名公诉人踊跃参与,讨论场面热火朝天。“李处长总是及时传递最新的知识,引导大家深入思考。公诉微信群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让我们的业务能力在不知不觉中得到了提高。”严涛说道。

      柯胜刚毕业就进入了鄂州市检察院。他说:“是李处长手把手帮助我熟悉业务,时刻我牢记职业,保持健康积极的心态。”

      “成功的人只会注意正在做的事情,不成功的人却纠结于过程当中的情绪化。”这是李晓宝很早之前在微信群里发的一句话,至今仍是柯胜获取“正能量”、调节情绪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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