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考生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开的原则,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关于实施“阳光工程”的和招生委员会文件,结合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教育厅批准,由教育部正式下达我院的普通高等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861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院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校地址:泰安市区天烛峰281号(原泰明9号)
学院简介: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泰安市人民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第二批技能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地处泰安市区,背依泰山观光大道—环山,毗邻方特欢乐世界、封禅大典旅游区。泰安北接省会济南,南临孔子故里曲阜,京沪、京福高速公在此交汇,京沪高铁、津浦铁穿城而过,交通便利。
学院占地65.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3.0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7亿元。设8系41个专业,2014年招生30个专业。现有教职工499人,其中专任教师324人,教授、副教授128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者148人,全国代表、省级教学名师、市级拔尖人才、功勋教师、首席技师等38人;省教学团队1个。全日制在校生4340余人。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专业、省特色专业、省品牌专业8个;省级精品课程9门。
学院与全国400余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长期实习就业合作关系,开设订单培养班16个,开办东方驾校、育才旅行社有限公司等实体单位。国际交流合作成效显著,在校生有机会到、马来西亚、等发达国家或地区交流深造。
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文明单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20多项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