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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部分已“抢生”两孩单妇可不罚款-医药学论文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4-02-07 18:01:04

      2013年12月23日,上海,一位市民牵着两个小孩走。早报记者 高剑平 实习生 廖宇 图条件:单独父母未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并需在6月30日前补办手续

      浙江省常委会1月17日发布公告称,浙江省常委会审议通过《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的决定》,自1月17日起“单独两孩”政策生效。

      政策生效后,对政策出台前已经怀孕的单妇有何影响?有多少单妇愿意生二孩?对人口构成会产生哪些影响?

      昨日,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对“单独两孩”政策的相关事宜作出通报,其中明确政策适用对象:户籍不在同一省(区、市)的单妇可在已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一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再生育,根据浙江省现行生育政策,夫妇双方为该省户籍的,由该省安排生育;夫妇一方为该省户籍的,可由该省安排生育。也就是说,只要单妇中一方为浙江省户籍的,即日起都能享受“单独两孩”政策。

      此前已孕补办手续即可

      18日,浙江省召开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对该政策的执行进行部署,并明确:在1月17日前单妇违法生育两孩,同时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已经送达的,决定继续有效;对于此前违法生育的单妻,而征收决定书没有送达的,符合条件的需要在6月30日之前补办手续,相关部门将“特事特办”。

      浙江省副省长郑继伟说,浙江省从“十一五”开始,就着手开展调整、完整生育政策的研究论证工作,开展了一系列课题研究。2013年12月9日,浙江省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报送了该省“单独两孩”政策方案,国家卫生计生委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今年1月17日,浙江省正式通过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审核的方案。

      浙江省省长说:“对于6月30日之前生小孩的,要特事特办,各地相关部门要及时受理、主动上门办理。”7月1日后生育的,严格按照再生育审批来办理。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说,这充分体现了政策的人性化,减少了群众的顾虑。

      网民对这个做法纷纷“点赞”,认为这是真正“以人为本”,避免了部分符合条件现已怀孕的妇女因交不起社会抚养费或出于工作考虑而堕胎的悲剧。

      还表示,符合生两孩的单妇在生了第二个孩子后,不再享受独生子女政策励,但此前的励也不会收回。

      针对在新政策生效日之前违法生育两孩的,表示,征收决定书已经送达的继续有效。

      需先办独子证明

      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介绍,“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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