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宝01月18日讯学生可以老师可以解聘
教育部“史上最严”论文打假
专家认为严格执行才是关键弱化“以文论人”
近日,教育部出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出了具体的处罚。按照,购买、代写论文者都要受到严厉处罚。
作为和学位论文紧密联系者,高校学生、老师和专家是如何看待这“史上最严”的的?记者为此展开了调查。
严处“买家和卖家”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对学位申请人员的作假行为做出了。
出现学位论文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伪造数据等作假行为的,未获得学位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的,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从处理决定之日起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如果学位申请人员是在读学生,还可其学籍。如果学位申请人员是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其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可以给予学籍处分;属于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可以或解除聘任合同。
不仅如此,办法还对高校、指导老师及学位授予单位,都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其、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或解除聘任合同。
文还要交“版面费”
作为撰写论文的主角,学位申请者对此是如何看待的?采访中,大多数人都很支持。
武汉大学古典文献学博士小李说:“学院要求每位博士最起码在C刊发表2篇或2篇以上的论文。目前,想要发表核心期刊最快要排队一个多月,版面费还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我对于学校这样的要求非常支持的,第一可以博士生毕业质量;第二,博士生对于发表高水平的论文本来就是应该的,没有什么值得抱怨的。”
也有学生对评价体制提出质疑。华中师范大学文艺学博士小肖认为:“学校自始至终都要去我们发表两篇及以上科研论文,但是目前文学类核心刊物较少,社对于学术论文质量过高,有些核心刊物发表周期很长,更重要的其要求的版面费对于我们全日制博士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这也间接助长了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