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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2014年第三十六期职业指导师培训的通知2014年1月18日星期六论文指导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4-01-18 11:53:54

      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各地市就业办: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人社部及教育部相关文件,切实提高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工作的质量,加快在各就业服务单位推动和开展职业指导工作,培养职业指导的师资力量,走职业指导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的“四化”要求,全面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经研究,省训练中心与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将于2月24日举办第三十六期职业指导师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高等院校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团委工作人员。

      2.院、系主管就业工作的领导和员。

      3.符合条件的相关教师(含文化课教师)。

      4.各级劳动就业办公室及所属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和工作人员。

      5.就业训练、再就业培训机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就业指导人员、各人力资源公司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职业指导新、新实践、新操作;创业指导;典型案例分析;山东就业形势和就业服务现状及分析,学生就业制度、政策和流程;学生就业准备全程指导及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毕业生择业方法和技巧指导;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规知识。

      三、申报条件

      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指导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申报条件详见(附表一)。

      四、培训日程安排

      2月24日 下午13:00——18:00报到

      2月25日——3月1日脱产培训

      5月17日资格考试

      五、培训地点:市创业乳化

      六、培训形式及培训优势

      集中面授。授课教师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指导专家、教育部职业指导专家、就业服务管理部门专家。

      七、收费标准

      职业:培训费1380元

      助理职业指导师:培训费1880元

      职业指导师:培训费2580元

      高级职业指导师:培训费3680元

      鉴定报名费:350元食宿自理:200元/人/天

      八、证书

      经培训后,按程序,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助理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九、申报资料

      1、最高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工明。

      2、照片一律现场采集,每人15元。

      3、报考职业指导师的人员需交已发表论文原件一篇,报考高级职业指导师需交已发表论文原件二篇,答辩论文一式三份,答辩论文题目及格式要求见网站。上述资料由于报到时交会务组。

      十、报名方式

      将填写好的《参会回执》(附表二)发到报名邮箱里,报名截止日期2月20日。

      信息网:

      电话:0531-66675(传真)

      联系人:牛老师

      邮箱:

      邮编:250013地址:济南市山大57号

      训练中心:

      联系电话:0531-85061999

      联系人:隋老师、刘主任

      邮编:250031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公和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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