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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位授予法修正草案初审过关 实务作品可取代论文法律论文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4-01-12 13:58:20

      教育文化委员会二号初审通过「学位授予法修正草案」,未来硕士学位授予方式可以用作品、成就证明或实务报告取代硕士论文,另外,也明定代写论文将处二十万到一百万元罚锾。(陈苇庭报道)

      「学位授予法修正草案」二号初审通过,未来艺术类、应用科技类或是体育类硕士班的学生,可以用作品、成就证明连同书面报告或技术报告取代硕士论文,如果硕士班属于专业实务类型,论文也可以用专业实务报告代替,以吴宝春为例,如果他选择在国内就读实务型硕士班,就能以烘焙或餐饮经营相关实务报告来取代硕士论文,至 于各类科认定及专业实务认定基准,将由各大学订定,教育部长蒋伟宁说:「因应学科学术领域及其需求差异,学生学位学术论文得以多元形式呈现。」

      另外,为了避免论文代写的情况发生,这次修法的条文也明订,引诱代写或实际代写论文的行为人或负责人,可处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锾,还可以按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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