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論文買賣背后的學術誠信隱憂今年33歲的劉強所在單位評職稱,需要在雜志上刊登一篇論文。通過熟人介紹,一本名為《數字化用戶》的雜志稱,可以為其發表論文,但需要劉強交納一定費用。中國青年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如今許多人把論文視作一種明碼標價、公開買賣的商品,有些人把論文代寫、代發當作一種謀利的途徑。(9月23日《中國青年報》)
有人想要發表論文,卻苦於質量太差或者抄襲率較高,因而找不到合適的期刊發表﹔有人想要從中獲利,承包某些學術期刊的版面賣給想要發表論文的人,兩者最終都實現了自己的目的。有需求就會有市場,花錢買學術期刊版面早已成為不爭的事實,但“論文買賣”在讓論文發表者和論文中介歡欣鼓舞之時,也讓一些關心教育、關注科研的人傷透了心。
顯而易見,花錢買論文不僅有違學術,更是一種誠信的缺失。在有論文發表需求的人中,教師和大學生佔據大多數。拿教師來講,一些教師想要升職或評職稱,不是拿出自己真正的科研和教學水准參與評價,反以此種不良方式獲取加分。對上級領導來說是弄虛作假,對下面的學生而言是有違師德。為人師表尚且如此,又如何教育學生誠實、誠信處世?最終這些教師或許能成功實現升職和獲評職稱,但其真正的科研水平卻沒有任何提高,反而因為花錢買論文的不良行為,給教師群體,也阻礙了教學的深入發展。
一些學者國內論文發表之,關系文章、花錢買的文章在許多學術刊物之中,養活著一大群水平低下的學術期刊,看似平衡了某些有文需求的人和部分學術期刊想要下去的矛盾,但更進一步來說,國內整體的科研水平也被這些水平低下的論文拉低。此外,學術風氣不端也時常遭到學者抨擊,而“論文買賣”無疑是學術風氣不端的始作俑者。關系文章至少還要有關系,並且水平不能太低,否則所托之人也不好辦。而花錢買論文發表就完全沒有這些顧慮,純粹是一場交易。整個學術圈,也就因此被金錢腐蝕,而那些真正想要一心一意搞學術的人卻到論文不易發表的難題。
教育想要發展,學術想要進步,就必須嚴肅對待這些不良行為。消除“論文買賣”也並非難題。首先,國家應當出台這方面的法律法規,對學術不端行為進行法律上的制裁。有了法律后盾,論文發表者自然要考慮自身所要付出的代價,而論文中介也會因為風險過高而減少這種“買賣”﹔其次,規范學術期刊出版機構,加強對學術期刊的出版審批,取締那些靠買賣論文養活的學術期刊,對有這方面問題的出版機構、科研機構給予處分和通報批評﹔最后,則應當從論文發表者入手,在全社會宣傳誠信、務實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