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pt-out机制的广泛运用
保障用户的选择权,是关于Cookie和个人信息问题的关键之一。从国际立法制度看,目前互联网用户行使同意权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事前的同意,是指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之前,应得到信息主体的同意,也称“opt-in”模式;另一种是默示同意原则,是指可以在未征得信息主体同意情况下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但应保障信息主体的知情权,并提供可收集和使用的方式,也称“opt-out”模式。
从国际立法的趋势来看,采纳“opt-out”模式日益普遍。以Cookie为例,“opt-out”模式会默认用户同意网站搜集Cookie,以此鼓励网络服务商根据用户信息的分析从而提供更加创新和优良的互联网产品及服务,当用户不同意时再选择。我国《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指南》也引入了这项基本制度,符合国际立法趋势。
四、结论
一言以蔽之,Cookie只是一项基础网络技术,与其他互联网技术一样,具有中立性和工具性,其存在本身并不涉及个人隐私问题,Cookie而导致的侵权行为,是行为本身违法的问题。同样,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合理商业化使用的行为,也不应一刀切地被贴上“涉嫌侵害隐私”的标签。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的与商业使用,需要平衡。(来源:《中国工商报》 文/白正岩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