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造假现象频发。(资料图)
记者31日育部获悉,首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部门规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将于2013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根据,论文作假者将被取消学位申请资格,而为他人代写、出售学位论文者以及作假者的指导教师、学校等也将面临处罚。
自2012年5月教育部开始启动相关研究制订工作开始,这一办法就广受社会关注,并被网友称为对论文作假的“史上最严处罚”。
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五种行为可被视为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其中包括:情形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的;伪造数据的;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学位申请人员如果出现学位论文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伪造数据等作假行为的,未获得学位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的,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同时,从处理决定之日起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如果学位申请人员是在读学生,还可其学籍;如果学位申请人员是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其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办法还,为他人代写、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可以给予学籍处分;属于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可以或解除聘任合同。指导教师、相关院系及相关责任人未尽到相应职责的,也可能被追责。(记者胡浩、吴晶)
越南 南海法案沪指全年涨3.17%遭日船员获释山东官员被曝艳照习晚餐四菜一汤异地高考方案出炉元旦南方雨雪记者 政审证明行贿万元追究刑责2012十大流行语郑州诚信鸡蛋哥拟手机实名制温岭虐童幼师求原谅郭晶晶发福孕味足高校发阿玛尼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