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次全国工商行政管理
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会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进一步推动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展示全系统理论研究,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会工作 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的若干意见》及《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章程》的有关,中国工商学会决定开展第五次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8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撰写完成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领域,具有一定科学研究或创新见解的学术文章、著作、课题报告及调研报告。
二、评选要求
(一)推荐数量要求
1.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会员推荐不超过10篇,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及其他单位会员推荐不超过6篇;
2.总局各司局及直属单位推荐不超过2篇;
3.有关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推荐不超过5篇。
(二)论文评选质量要求
1.理论意义:理论联系实际,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具备较强的理论性、前瞻性及创新性。问题分析全面、客观;成因剖析深刻、合理;理论观点正确、新颖;论证方法科学、完整;运用材料恰当、充分。
2.应用价值:紧扣时代主题及工商行政管理中心工作,内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服务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出独到见解;对于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实践创新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
3.文字表达:文章结构层次清晰、分明,材料详实,逻辑严密,文字简练。
4.本次优秀论文评选将根据作品发表情况、获情况、情况等因素适当给予加分。
三、申报方式
(一)各单位会员承担本地区范围内的论文初审、筛选及报送工作,择优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推荐。
(二)总局各司局、直属单位的参选论文,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直接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
(三)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参选,可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统一,也可由作者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直接申报。
四、项设置及励方式
(一)项设置
1.参评论文:设一等、二等、三等及优秀。
2.优秀组织:根据优秀论文报送及获情况、理论研究工作开展情况、工商理论普及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设置优秀组织5-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