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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奴”博士网上开店卖论文 自称受法律法律论文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3-04-16 11:47:43

      他还公布了自认为一个“风险系数极低”的论文买卖流程:在文章投出后,编辑会要求文章修改,此间将这篇文章的简要信息通知发布,等待买主。然后根据买主的信息将论文中作者信息、单位及致谢部分修改,同时还可详细为对方这篇文章的立意、创新点、讨论部分等内容。这篇文章就这样完全变成了买家自己的文章。

      他甚至表现得非常“负责”:如果提供的论文不符合要求,可以向他咨询,他手头数据可以满足对方要求的话,“我会为对方量身订做一篇论文”。

      对于价格,他表示:“现在各高校对SCI论文的励都很大,因此不想贱卖了。”

      在他的博客上,每一个编号文章从创意、关键词到国外接受、修改转让、交易完成的进展都被博主及时贴出。

      此前有采访中了解到,他已经卖出的论文中,有8篇进了SCI索引。

      对于卖论文的初衷,他在博客中提到:“这一切都是为了钱,拜房地产开发商所赐……努力写作中。”

      自称卖论文受法律

      非常有意味的是,在报道这个“SCI论文小铺”后,此人还专门在博客中写下了一篇《声明》——《关于论文小铺不接受记者采访的声明》。

      他声称,这是为了自身和买家的保密需要,“可以说买卖论文是一个灰色市场,这我并不否认,进了这个市场就要遵守游戏规则。”

      他甚至:“有那么多大的专职网站您不去采访,为什么要抓住一个免费的博客不放,难道仅仅是因为我的Ph.D.吗。”

      令人惊讶的是,他甚至表示,在开这个“论文小铺”的博客前,就查询了相关的法律,“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对买卖论文做出,根据无罪推定,法律没有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且,根据著作权法,论文的作者有权处理本论文,也就是说我卖论文是不法律的,甚至是受法律的。”

      他自称,曾经有律师朋友认为他可能涉嫌非法经营,“我也查阅了相关的资料……既然法律没有规文不得买卖,那我就不涉及非法经营。而且,我只是一个人,并且是的原作者,并不是论文中介,如前所述,著作权法我有权处理我自己的”。

      但他对于这样一个广受诟病的市场似乎有着的认识:“随着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评测体系的逐渐完善,这个灰色市场会最终消失。我个人也并没有打算将写论文当一个终身职业来做。这只是我的第二职业。”

      记者也通过留下的联系方式跟此人取得了联系,在未透露记者身份情况下获得了一些信息。他强调论文都是自己亲自写的,“如果能找出证明我的稿子是抄的,我退款”。为了保障买家的利益,他说,他会让买家通过支付宝交易来规避风险,“(买家)买下我的链接之后,(我)会把稿子发给买家,如果这时候发现问题,直接要求退款就可以,我是收不到钱的”。对于手头的论文,他说:“现在我就有两个小修改的稿子,修改后半个月内接收,4月或5月就能检索,最迟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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