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征订《中华人民国进出口税则(2013年中英文法律文本)》的通知
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
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关税司)编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中华人民国进出口税则(2013年中英文法律文本)》将于2013年1月呈现给广大读者。作为我国进出口关税税则唯一法律文本和我国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关税税目税率的唯一正式文本,新版税则将全面反映2013年我国关税税目税率的最新调整变化情况。
2013年在税率方面,实行进口或出口暂定税率商品的税目和税率进行了较大范围的调整。同时,《亚太贸易协定》、《中国-东盟自贸区协定》、《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协定》、《中国-智利自贸区协定》、《中国-自贸区协定》、《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协定》、《中国-秘鲁自贸区协定》、《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协定》以及《内地与、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等都按照各协定的开始实施2013年度协定税率。另外,对40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进口商品继续实施零关税。在税目方面,新增了40多个本国八位子目,还将补充更多对本国子目的注释。
2013年版进出口税则配有权威准确的英文翻译,更方便国内外相关读者查询使用。
该税则为大16开,精装,200万字左右,每本定价240元。2013年1月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发行。征订工作由天津市欣惠贸易服务公司办理。请各单位于2013年4月31日之前,将征订单电传或报至天津市欣惠贸易服务公司,办理相关订购事宜。
银行汇款:开户银行:天津银行瑞得支行
开户单位:天津市欣惠贸易服务公司
账 号:641
联系人: 姜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8006,(传真)
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66号
附件:《中华人民国进出口税则(2013年中英文法律文本)》征订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