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业内人士透露,在这一代写机构所标榜的“专业写手”类团队中,除了毕业生,也有在校生加入其中。而团队找写手也很明确,不管是哪个学院,能随传随写,笔杆子好点就行。“接受当枪手的有两种人,要么就是对自己的写作很自信,要么就是想赚钱。”
曾经为人代写过论文的小朱透露,一些高校的老师就是代写论文的“枪手”,“古人卖文为生,今人也可以这样,不偷不抢,靠自己的笔杆子吃饭没啥丢人的”。
“枪手”为他人代写论文从中获利
是否?对此,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徐苏认为,应将代写论文现象区别看待。根据《中华人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论文代写人作为著作权人,他是有权接受别人的委托为他人创作作品的。对于创作作品之后,这个作品的署名权以及著作权的归属,还有发表权等相关的问题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来进行,如果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私自或者复制、大篇幅引用他人的作品的行为属于他人的著作权,这种行为是法律所的。
“因此,论文创作者有权把论文转让或卖给他人;但是论文的使用过程中,论文购买者本人可能出现不的行为,比如他们通过付费的方式把他人作品变为自己的作品。这样的话,就有违了相关行政管理的法规。”徐苏说,找人代写论文的行为不值得提倡,但是要真正地追究起来,目前也只能依据《中华人民国学位条例》中的相关进行处理,而其中最为严厉的处罚措施,也仅仅是对授予的学位进行撤销。高校关于论文剽窃的校纪校规只能约束师生,但对于乱象环生的论文代写机构却“鞭长莫及”。
同时,代写网站由谁来监管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律师辉说,代写论文从委托网站代写论文的委托人和开办此类网站的开办人(或者撰稿人)从两个角度来分析:委托人委托他人代为撰写论文,法律并不,但如果使用委托他人撰写的论文用于评定职称、毕业论文答辩等需要委托人自行撰写论文的用途,则违反相关职称评定、学位颁发的;有违反职称评定的,但并不涉嫌违法。“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出售论文的法律处罚条款,从事这类行业的人员其法律成本很低,并且主要需要承担责任的是买方,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买方使用论文后,如果该论文系抄袭改编而成,则了原论文作者的著作权,随时可能会成为被告。”辉说。
记者发现,不管这些“枪手”是否专业出身,要论文的质量实属妄谈。
淘宝网上一名购买过论文的用户如此留言:“我买论文到现在快两个月了,写手写得完全不行,说修改包过,最后依然没有修改好,还一次次找借口,一点也不负责。”该网民还其他人:“不要再相信什么代写论文,不知道到哪儿找的文章直接粘贴复制,连代码都有,还是我自己删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