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在读博士生齐某(男)和吴某(女)在完成学术论文时,涉嫌抄袭他人作品,剽窃他人。在去年下半年的时候,将作假的研究刊登在核心期刊上,后经人举报,由学校学位办和学术委员会等部门多次核实,确属存在学术作风和学术不端的情况。学校经过研究,决定给予2人的处分决定。
昨天,学校未对详细情况进行透露,但表示,此举是为了严肃学风,显示与学术不端或学术的行为进行斗争的决心。
据了解,南京理工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该校也在200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了研究生院。而此次学术整顿则是该校首次针对学术问题,对在读博士生予以处理。
据了解,在该校1月6日召开的“博士生学术教育大会”上,学校下发了今年1月4日颁发的《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和导师违反学术与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根据此前该校《南京理工大学学术与纪律守则》并结合研究生教育特点,特别制定的条例。其中对违反学术或纪律的行为进行了详细解释,共12条。
根据条例,对于违反学术和纪律的研究生,给予处分最轻的也要进行通报、或严重;而最重的视不同情况给予或学籍;如果有必要,在给予纪律处分的同时,还将责令当事人向有关个人或单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据了解,除了此次两名在读博士生因抄袭问题而遭学校的处分外,在1月7日的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