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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弟俩仿冒论文期刊四年牟利1800多万:都说我是“贾”编辑了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23-02-14 17:52:13

      在顺义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经营案中,一对姐弟召集代理人员,仿冒正规期刊进行征稿,并私自印刷假冒刊物,开展行为,

      最终,二人因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从事论文中介行业多年的杨某发现,市场上发表论文的需求很大,但正规期刊对于论文质量要求较高,且版面很有限,需要等待很长的周期。杨某认为自己找到了“致富门道”,想通过帮他人发表论文赚钱。于是在没有取得出版物出版、发行资质的情况下,周公解梦和死人说话杨某在网上化名“贾编辑”,并冒用《基层建设》《防护工程》等正规期刊名称,在社交软件群组里发布征稿广告,承诺“一百元一个版面”“半个月出刊”“国家认可”。杨某全程通过网络完成收稿、排版、印刷等事宜,收取客户版面费,随后自行联系印刷厂排版印刷,并邮寄给代理或者客户。

      为了扩大客户群体,杨某找来了弟弟小杨帮忙,并相继从全国各地召集20余名网友作为她的代理,假冒“编辑”在网上发布征稿广告,“生意”越做越大。为了满足客户论文需要网上检索的需求,杨某通过他人克隆山寨网站实现了论文上网,为客户提供数据库检索截图等售后服务。尽管私自印刷的期刊质量,但因发刊速度快、审核不严格,加之,杨某提供数据库检索截图及“单位不认可免费换刊”等售后服务,杨某的“生意红火”,平均每10天能够出一刊,每刊多达三四百页。

      顺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小杨违反国家,未经许可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发行业务,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杨某、小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自愿认罚并退缴赃款,且被告人小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本院依法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并对被告人小杨宣告缓刑。最终,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判处被告人小杨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为“论文代写”付出代价的例子屡见不鲜,一些被“坑”的大学生少则被骗数百元多则数千上万元,有人花几千元购买的“论文代写”服务最终收到的却是诈骗写的“人生第一篇论文”,想退钱时对方要么“蒸发”要么举报……

      据了解,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明确,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科学技术、他人知识产权及从事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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