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一个亲历者,也算是做过一些细微贡献,坦率说它确实不完善,有缺陷,但我始终相信,没有一部法律可以把所有的问题都明确地了。”石冠彬认为,无论是司法实务者,还是普通,需要相信的是冷冰冰的法律条文的文字后面都蕴含着活生生温暖的。他认为,大家需要通过解释学的方法,把这个条款背后所蕴含的的解释出来,从而妥当地来解释相应的案件。同时,大家可能会发现,有些案件出来后,会有好几个解释方案都是说得通的。在这种情况下,大家需要考虑哪一个解释方案,更加符合一般的认知。
石冠彬告诉记者,马克思主义学里面有一个经典的判断,法律不是人类创造出来的。通俗地来说,所谓的编纂民,它不是创造出来的,而是把社会生活的规律找出来,然后用文字进行总结,法律说白了就是把人类解决纠纷的思所达成的共识,用文字给它固定下来。
一部民耗费了很多人的心血,虽然还需不断完善,但在很多地方的确进行了考究,即便是一个词,都非常用心。石冠彬指出,2009年的《侵权责任法》用的是“但……之外”,而民是“但是,”,以前的“可以……”在民中是“有权……”,立法的术语上不断进行斟酌。
“未来的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甚至是一辈子,我所要做的所有科研工作就是解释这部法律、运用这部法律。”石冠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