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在我们今天的挑战是,中国明年能否尽快出台数字资产相关监管细则?未来数字资产交易是否会有非国有化企业的一席之地?纯粹学术问题。
朱嘉明:中国制定数字资产相关监管细则,涉及到传统法律升级、技术层面实现、协调国际合作等多方面的工作。归根结底,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数字经济、数字资产和数字货币对现存和法律体系带来的根本性挑战。
数字经济、数字资产和数字货币有具备主体多元化、科学技术含量高、膨胀速度快、性强、对社会渗透与影响多元化的特征。相对于数字经济和数字货币现状和趋势,法律体系则呈现出了四个基本状态:
其二,难以跟上数字经济和数字货币发展速度,严重滞后。现在每天彼此之间的差距不是缩小而是继续扩大。
造成法律和数字经济、数字资产、数字货币失衡的主要原因,主要包括是知识体系、信息构成、专业领域严重不对称。法律体系和其他的经济活动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严重不对称。法律特征、数字经济和数字货币的技术特征差异太大,导致非均衡发展。此外,更重要的一点是,身处其中的机构、经济实体,科技人员和参与并不存在横向连续沟通的关系。这是独特的历史现象,也可以说是法律史上从来没有出现的一种局面。
其一,归纳数字经济及数字货币导致的经济社会关系和法律观念更新问题。如此,可以填补刚才所说的“全新问题,法律空白”状态。
至于未来数字资产交易的参与主体结构,取决于太多不确定的因素,最终取相关技术的发展和制度的设计和运行。
王峰:第九问,虽然比特币11年前就出现了,但时至今日大多数人其实并不理解区块链是怎么回事。事实上,社会上对于区块链的非常多,主要体现在两点:1. 区块链就是比特币,比特币就是区块链,将区块链的理解狭义化;2. 区块链无用论,仅仅用作炒作数字货币。在TPS没有起来之前,区块链干不了什么。您认为,社会大众对区块链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朱嘉明:现在,社会大众对区块链产生的理解和认知还有太多的误区。其根本源于区块链的“技术黑箱”特性。在控制论中,通常把所不知的区域或系统称为“黑箱”。现代高科技拥有普遍的“黑箱特性”,社会大众在使用高科技的同时,并不能够了解其背后的科学原理和技术构造。例如,最常见的智能手机对于社会大众而言,就是一个“技术黑箱”。区块链和其他高科技相比,更为“技术黑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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