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大力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积极引进国际先进办学、标准和资源,重点打造以中德合作为主的国际合作办学特色,先后与、美国、英国、韩国、乌克兰、以色列、哈萨克斯坦以及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20余所高校建立紧密的合作与交流关系。每年选派专家、学者赴德、美、英、加、日、韩、澳等国家进行访学或交流,聘请外籍教师百余名来校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目前面向韩国、俄罗斯及中亚国家招收留学生。
学校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和谐校园”“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教育科研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考部门公布为准,也可登录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站()查询,或向我校学生工作处咨询。
1.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考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择优录取;
2.各批次省控线由各省(市、自治区)招考部门统一划定,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政策执行;
3.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执行;
4.对报考非语言类专业考生所学语种不作,但入学后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教学中不为非英语语种考生单独开设非英语语种课程;
5.江苏省录取等级要求。普通公办本科:选测科目BC(含)以上,必测科目均须在C(含)以上,信息技术科目成绩为合格;中外合作办学和中美大学生双向交流项目:选测科目BC(含)以上,必测科目均须在C(含)以上,信息技术科目成绩为合格;艺术类本科: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
6. 江苏省普通类录取规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考生进档后采用等级级差法安排专业,即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分数相同时看投档成绩,投档成绩相同时再看与专业相近科目成绩高低,文科比较语文(含附加分)成绩,理科比较数学(含附加分)成绩,外语类专业比较英语成绩。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每取得一个A+、A、B+ 等级,分别加上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艺术类录取规则按照“先总分、后专业志愿、再专业分”排序,即先按照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时再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排序,总分和专业志愿都相同时再按照专业分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文化成绩、综合素质等安排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