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使得网络消费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方式,并由于其价格优势和便利性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但是,网络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层出不穷,成为其发展过程中的阻碍,也对消费者权益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1.网络消费欺诈问题。网上消费时,消费者由于无法看到商品的真实情况,难以判断广告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不容易实现。
2.网络消费者隐私权问题。消费者要在网络上实现消费行为,就必须通过注册会员的形式获得ID,在注册会员的过程中大量的私人信息被提交至网络,消费者的隐私权不可避免受到。
3.网络消费合同履行问题。(1)延迟履行。网络购物物流配送缓慢是很普遍的事情,出于某些原因,经营者向消费者承诺的交货日期难以兑现;(2)瑕疵履行。网络消费者在认购商品并发出货款后,经常出现实际交付商品的种类、数量、质量等与购买时不一致的情况;(3)售后服务无法。
4.网络消费格式合同问题。常见的对消费者不公平的格式条款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电子商务经营者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2)加重消费者的责任;(3)或消费者的;(4)不合理分配风险;(5)缩短的瑕疵期限。
5.网络消费者的求偿权问题。网络的特性和相关法律的缺失使网络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产生大量的纠纷。当消费者发现自己权益遭受侵害后,因无法得知经营者的真实身份不能寻求救济,或者过高的诉讼成本、举证的困难性、网络交易纠纷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使消费者容易放弃救济权。
6.网络消费纠纷的司法管辖问题。在实际交易活动中,有时一笔电子商务交易可能涉及到几个国家或地区。消费者权益问题可能受到立法差异、管辖权和地方主义等多方面的阻碍。
1.进一步推进《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施行力度。目前,我国虽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网络交易行为,但是2010年7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9号《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与施行,为消费者在网络消费中遇到的事宜提供了依据。
2.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主体的准入制度。确保网上经营主体的真实性和性就成为保障网络交易安全的首要问题,抓住市场主体准入这一切入点,将直接促进工商部门在网络消费中的监管工作效率。
3.进一步加大对网络消费中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执度。工商部门应转变观念,逐步将监管重点由有形市场延伸至无形市场,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执度,抓住网络消费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严厉查处,切实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