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世纪70年代,在美国首先掀起的华人留中,已走在最前线。回后也扛起了本地运动的大旗,“彻夜画海报,与志同道合的同学一边流泪一边工作;尔后,甚至还参与街头,拿起鸡蛋怒砸日本特使座车”,不仅如此,他在哈佛大学的国际法博士论文也跟有关——《怒海油争:东海海床划界及外人投资之法律问题》,这在当年被认为是地区首部研究问题的学术作品。其后还出版了《从新海洋列屿与东海划界问题》的专著,力证主权属于中国。称主权属日本之时,还予以明确反驳。他还曾表示,“30年来我一直有个梦想,期望有一天能到国际法院诉讼,捍卫主权”。在当上地区领导人之后,他同样不断重申属于中国的立场。可以说,40多年的华人运动,贡献卓著。
在这次台日渔业协议签订后,也“在钓鱼台列屿主权上没有任何让步”。那究竟如何理解既要又与日本人签协议?
其实这并不难理解,在问题上的完整态度是,“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和平互惠、共同开发”,特别强调“主权在我”,因为“没有主权则没有渔权”,然后是在主权争端无决的情况下,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先保障渔民的现实利益,主权问题以后再说。这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等领导人的态度几乎是一模一样——版“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基本含义是:第一,主权属我;第二,对领土争议,在不具备彻底解决的条件下,可以先不谈主权归属,而把争议搁置起来。搁置争议,并不是要放弃主权,而是将争议先放一放;第三,对有些有争议的领土,进行共同开发;第四,共同开发的目的是,通过合作增进相互了解,为最终合理解决主权的归属创造条件。
对与日本签署渔业协议的另一个,是称中了日本的“离间之计”,日本成功通过这种方式“了两岸携手的形势”。
这种说法不是没有道理。因为台日前16次渔业谈判都失败了,最近一次谈判还在四年前,然而却在去年中日关系出现重大危机后,日本迅速向靠拢签订渔业协议,甚至不惜冲绳渔民的利益,这足以表明安倍晋三在问题想采取分化两岸的策略。老牌亲日派就明确表示,日本这次同意签署协议,与中国和日本之间因主权争议扩大,日方要拉拢有关。[…详细]但不必拿此当一回事
然而,只要明白了日本是想搞分化,那就应该明白要如何应对。既然“台日渔业协议”不涉及主权,而争取到的,是人争取了40多年而未得的稳定渔权,所划定的区域,与中日渔业协定的区域又不相交,又极少有船只在该水域作业。那么网友们就不需要对此做出过度反应,甚至可以视之为在中日关系的压力之下,两岸事业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