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下一轮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者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和留学人员可分别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有关工作安排及递补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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