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女性的案件一直备受追捧,为探讨是否全面、客观、地呈现案件中的女性形象,本文以《法律讲堂》生活版中的案例为研究对象,采用内容分析法对案例中的女性人物形象进行了全面分析。研究发现,《法律讲堂》生活版对女性群体的婚恋问题关注度极高,呈现的女性形象以负面形象为主,在刻画女性形象方面存在严重的失衡。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还进一步分析了《法律讲堂》生活版女性形象失衡的原因,并对平衡女性形象提出了两点。
女性主义媒介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女性主义运动第二次浪潮时期,它强调从女性主义视角出发研究过程的现象及本质。我国的女性主义媒介研究则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纵观我国现有的研究,除了介绍的女性主义媒介研究理论以外,研究议题主要集中在内容、受众分析以及传者研究三个方面。在内容领域,研究对象多针对、、网络、影视剧等媒介,针对电视栏目的研究比较少见,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电视法制栏目的研究。
“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被塑造的” , 西蒙·波伏娃一语道破对女性发展起决定作用的并非生物因素,而是更具根本性的社会和文化因素。作为承载和文化最具影响力的大众传媒,电视在女性从内到外形象的塑造方面已然担当起了“造型师”的角色。一些新闻媒介为达到自身经济利益目的常以妇女的形象和有妇女涉及事件为噱头,采取有意凸显负面形象、扭曲和夸张的报道,使有关妇女的报道并不是为了传达给受众信息,而是媒介在市场上获取受众关住和经济利益卖点和手段。
《法律讲堂》是CCTV12的一档法律知识类栏目,通过专家主题和背景简介的形式,讲述相关法律法规所蕴涵的及立法背景、中外司法史话。虽然栏目主要是针对婚恋、家庭、劳动等贴近百姓的话题,但为了追求故事的传奇性,其了栏目贴近生活的初衷,傻女友、坏妻子、凶儿媳等负面女性形象频频在案例中出现,未能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现实生活中的女性形象。本研究不仅对中国女性主义研究的推动和发展具有理论意义,还对规范电视法制节目,促进的描述女性形象具有现实意义。
本研究将以2014年1月28日-2014年3月28日59期节目为样本,采用内容分析法对《法律讲堂》生活版案例中的女性形象进行分析和概括性描述。在分析过程中,将以案例话题、人物形象(正面、负面、中性)为指标,将每一位女性人物都进行分类和编码,进行数据统计,从而阐明《法律讲堂》生活版所选案例中的女性人物形象是否、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现实中女性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