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机构,完善和统一相关的
学术规范,处理
学术事件,监督和指导科研单位
学术防范工作。
四、对学术必须“零”,加大力度,增加学术成本。同时,对科研单位负责人建立相应的学术问责制。
五、建立、透明的科研项目鉴定和评审机制,评审机制应该与国际接轨,减少行政领导对评估的干预和影响,行政领导一般不担任评审专家,对评审专家特别是首席专家应该建立问责制。
六、加强对学术期刊的管理,努力提高学术期刊编制人员的素质,结合技术人员最大程度地造假、剽窃论文的发表。加大对学术期刊的经费投入,改变目前期刊自负盈亏,只能靠版面、广告维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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