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经济|法律 - 法律论文 → 文章正文

    常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发放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7-09-09 08:59:48

      根据部、省工作安排,将对在我市申领的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对发放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按,《法律职业资格证》须由本人到现场领取,不得代领。本人因特殊情况暂不能按时领证的,可预先与我市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代为保管,但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申领人因出国(境)需要延迟领取的,可在提交能够证明本人出国(境)的相关材料后,待本人回国后领取。

      推荐:

      


合作伙伴: 开心笑话
Copyright 2010-2012 大戏院论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如需合作请联系站长
技术支持:F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