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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校生代写论文或被学籍 本科生毕业论文水分最大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7-09-06 19:40:35

      龙虎网讯 金陵晚报记者报道 2013年1月1日,《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正式实施。这个论文处理办法,在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时,就被网友称作“史上最严处罚”,是教育部颁布的首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部门规章。这也意味着,论文作假者将被取消学位申请资格,而为他人代写、出售学位论文者以及作假者的指导教师、学校等也将面临处罚。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硕士、博士的论文监管相对比较严格,本科生的论文水分则比较大。

      据了解,《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共十六条,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情形、学位授予单位和导师职责以及各有关主体作假行为的处罚等方面作出了明确。

      如果出现以下五种情形,将被认定为学位论文作假。这五种情形包括: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伪造数据;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学位授予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不同学科特点,对这5种作假行为进行细化。对于学位申请人员论文作假的,《办法》明确,未获得学位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并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除了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作假将受到惩治外,对帮忙作假者,《办法》也做出了严厉处罚。在校学生为他人代写、出售学位论文或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同样会受到学籍的处分。学校或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参与作假,则面临处分或解除聘任合同的处理。对于社会中介组织、互联网站和个人,组织或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将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查处,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追究法律责任。按照《办法》,指导教师、相关院系及相关责任人未尽到相应职责的,也可能被追责。

      沈桦林(化名)是南京一所大学的大四学生,这几天他刚从导师那里领到了自己的论文题目。“题目是导师所带研究生课题中的一小部分,我根本就不懂。现在工作还没着落,估计没有那么多时间去做实验。”沈桦林说,估计到时候会跟研究生学长要点实验数据,再编编弄弄,把论文“糊”完。

      在沈桦林看来,本科生的论文没有多少意义,“除非你是保研,你的毕业论文可能就是你读研究生后,要研究的课题。”沈桦林说,他有个同学,这次论文的课题,必须要完成200多个取样,要从几千个实验样本上采集数据,单完成这项实验就需要2到3个月的时间,“可我们又要忙着找工作,哪里能静下心来在实验室做实验”沈桦林说,所以多数导师会把实验数据或材料交给学生,让他们自己看熟了,把论文“编”好后交上去,“这样导师也省事,他们科研项目很多,也没有那么多时间来指导本科生论文。”沈桦林说,有的学生甚至在开题时见过一次导师,一直到最后论文答辩前,才能再见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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