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经济|法律 - 法律论文 → 文章正文

    避开这些坑老陷阱山东公布七类老年人权益典型案例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7-05-24 18:47:17

      三、劳动纠纷类。公布此类案例的目的在于指导低龄老年人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如遇到未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形,如何主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同时,提醒老年人在老有所为时,需要在哪些方面自身劳动权益。这类典型案例有2件,分别是:1、东营市中级承办的刘某甲与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2、东营市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张某与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

      四、交通事故类。老年人身体机能渐行退化,反应迟缓、骨骼疏松,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如不能及时得到损害赔偿,不但容易致贫、返贫,而且还可能因无力医治而致命。公布此类案例的目的在于指导老年人在自身遇到交通事故时如何及时自身权益,同时,指导老年人在子女等赡养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自身的被赡养权益。这类典型案例有2件,分别是:1、肥城市承办的杜某某等人诉晁某甲等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2、菏泽市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王某某诉王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五、养老金纠纷类。养老金是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的基石,是老年人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涉及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两种类型的养老金纠纷。一类是目前的热点,因国有企业改制引发的养老金纠纷。此类涉法涉诉纠纷,老年人往往倾向找组织、找,多年没有结果,但通过提请劳动仲裁,短时间就解决了,老年人也非常满意。这就提示老年人要用法,用法律武器自身权益。另一类是当前的难点,老年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被骗。提醒老年人在投资理财保险产品时,一定要咨询专业机构、专业人员,防止一些公司夸大宣传,随意许诺,同时,也要结合自身经济状况,量力而行,不能盲目跟风。这类典型案例有2件,分别是:1、滕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姜某等人申请代办养老保险被骗案;2、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梁某等人诉某企业拒付抚恤金案。

      六、物权类。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是保障农益、促进农业发展和保持农村稳定的制度基础。和稳定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稳定和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关键。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年轻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村低龄健康老年人仍然是耕田劳作的主要劳动力。农村留守老年人耕种的承包土地被他人非法侵占,老年人势单力薄、无力对抗的情形不是极个别现象。公布这类案例的意义在于,指导老年人依法用益物权,而适度、便利地处理该类纠纷对于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这类典型案例是:东平县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张某某诉范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案。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合作伙伴: 开心笑话
Copyright 2010-2012 大戏院论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如需合作请联系站长
技术支持:F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