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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党校经济学考研经验、真题解析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7-05-20 14:24:21

      专业复试由各教研部(院)负责。专业复试成绩满分70分。各专业都应对考生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中要加强对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的考察。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现场表现,打分,最后算出平均分,作为考生专业面试的成绩。面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各专业自行选定是否对复试考生进一步进行二级学科专业内容的笔试考核。

      各教研部(院)应按对同等学力考生严格复试。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2篇,还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内容以基础理论、基础知识为主。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的命题要严谨规范,参照入学考试命题标准进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中进行的笔试和加试,由教研部(院)命题、印制试卷、组织考试、阅卷。各项工作须符合国家和我校保密。专业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42分)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复试成绩满分30分,专业复试满分7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考生最后的录取排名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综合决定,其中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权重40%。根据教育部,录取排名成绩计算公式为:

      录取排名成绩= 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60%)+ 复试成绩 × 复试成绩权重(40%)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市招生办《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生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自行到中关村体检中心体检,在3月30日下午4:30前向研招办(中央党校南院85楼107室郭老师)提交体检报告。

      对复试合格(专业复试成绩不低于42分,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照优先录取本专业一志愿考生、其次录取调剂考生(含校外调剂和校内调剂)的顺序,根据计算出的考生录取排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我校复试实行全程网上公布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都将进行网上公布,接受考生监督。复试过程中,研招办和机关纪委派工作人员到各专业复试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操作的,将给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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