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拉德布鲁赫说过,“是法律由王国进入现实王国控制社会生活关系的大门,法律借助于而。”他的这句话蕴含着深刻的寓意,是在说明作为显性法律的映射,执控着隐性法律的现实趋向,它不仅关涉法律存在的可能性,关系社会秩序是否井然,更牵涉法业价值的。因而,作为群体的,如何让法律从现实,就应自觉地上好各项“必修课”和“选修课”。
“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没有别的。”身为,娴熟运用法律是其“必修课”的内容。而要上好这一“必修课”,需要事先规划,科学部署,督促落实;需要有方案,图,有整改措施,更需要学习艺术,学习技巧,使自己从走近法律到走进法律,从走进法律到走进生活。
走近法律只是靠近法律,是外在、表面、感性地触摸法律。只有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带着思考,持着问题,从容地走进法律,探究其根源,了解其属性,寻求其曲线,认知其本质,掌握其核心,为经营法律筑牢理论基础,才能不至于陷入法律迷宫,不知大道所在。
生活不是真空,法律不能生活独自存在。走进法律是为了更好地走出法律,是为了让法律融进生活,使其源源不断汲取阳光雨露,在生活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最终更快更好更全面地服务于生活。毕竟,服务于生活是“法律”的体现,也是学好法律这门“必修课”提交的最满意的答卷。
“常常能填补智慧的缺陷。”具有的情操、端正的品质、朴素的情怀同样是必要的,理应为“必修课”的内容。《读书录》有云:“法者,辅治之具,当以为先。”作为最接近法律的人,具备社会难以企及的思维和认知优势,如果经不住,耐不住寂寞,守不住清贫,那么,法律则可能成为其违法违纪的工具,社会所期望的“最后一道防线”也将彻底断裂。
法律是显露的,是隐藏的法律。要学好法律这门“必修课”,就必须重视培育,紧紧围绕“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原则,加强社会主义教育,筑牢“、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抓世界观,生观,抓价值观,以德行的提升,尚法情怀,以求实现“其身正,不令而行”的效果。
人民,是执掌法律的官,也是服务人民的官。唯物哲学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是历史的缔造者。学者萨维尼也曾说过,只有在人民中活着的法才是唯一合理的法。因而,拜群众为师、向群众学习,也应当是要掌握的“必修课”。
怎样拜?俯下身子、放下包袱,深入底层、走到一线,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打成一片、结成一团,对待、耐心倾听,当朋友、当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