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外国法制史
用比较方法研究外国法律制度发生,发展,演变规律,及优秀世界法治文明,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借鉴.
三,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申请提前毕业者在校最低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修满总学分不少于42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学分,学科通开课研究方向必修课
跨专业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研究生,须补修本方案指定本科生必修课至少2门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该成绩不计入学分.
五,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选择学科前沿领域课题,一定创新性及新颖性.
2.开题报告选题后,研究生应拟定撰写计划,然后组开题报经讨论通过后,方可正式进行搜集资料,专题研究和论文撰写工作.
经指导小组审查通论文评阅人评阅人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
4.答辩资格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培养方案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并修满学分,完成实习实践环节,在导师指导下至少参与一项课题研究,参加8次以上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听取学术报告等)并填写武汉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及实习实践考核表,以第一作者身份且署名单位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在公开发行刊物或公开出版学术会议论文集中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参加境外国际学术会议并提交会议论文.申请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按培养方案规定修满课程学分并完成所有必修环节,且成绩全部为优秀,在
5.论文答辩在每年5月底或ll月底前完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
六,其他必修环节
1.实践环节在第四学期进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深入企事业单位社会实践,挂职锻炼,教学实践,社会调查,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总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参加实习实践情况需详细填写在武汉大学学术